Bankruptcy(破產)是什麼?
破產係一種由法院批准的法律程序,適用於當一個人 完全無能力還清債務 時,經由法律手段:

凍結債務追討

清算(賣出)債務人所有可變現資產

將所得款項分配給債主

剩餘債項由法律豁免,不再追討

破產完成後,你的債務會被「清零」,但同時也要承受信用與法律上的重大後果。

📋 什麼情況可以申請破產?
你可以申請破產,如果你符合以下情況:

欠債總額遠高於收入與資產總值

每月無穩定供款能力(失業、健康問題、自顧收入極低)

所有協商、重組、舒緩方案都無法成立

已被債主追數、甚至入稟法院

你亦可能 被債主強制申請破產,只要你拖欠債務達法定金額(例如香港為港幣 12 萬元以上、英國為 £5,000 以上)。

🧾 破產申請流程(以香港為例)
遞交破產申請文件及入紙費用(約 $8,000)

法院審理及頒令破產

由破產管理處或受託人接管你的資產與財務

列出所有資產、收入、開支與債務清單

法庭規定你可保留的生活開支,其餘用於償還債主

一般 4 年內獲解除破產(Discharge),個別情況最長 8 年

⚠️ 破產會帶來什麼後果?

  1. 信用破壞
    破產會永久記錄於你的信用報告中,一般保留 6 至 10 年。期間內你幾乎無法:

申請信用卡

借貸/分期

做樓按、車貸

擔任公司董事或某些專業職位(金融、會計、法律等)

  1. 資產被清算
    你名下的可變現資產(包括樓宇、車輛、投資帳戶等)會被凍結並變賣還債。你 無法自由處置個人財產,只能保留基本生活必需品。
  2. 收入受到監管
    破產期間你要每月申報收入與開支,若有剩餘盈餘,必須按比例交回債權人。
  3. 公開紀錄與社會標籤
    破產令會在政府名冊中公開查閱,公司、移民、信用審核時可能出現記錄,影響你往後的信任度與生活質素。

🙅‍♂️ 常見誤解:破產 ≠ 坐監、≠無得翻身
破產唔代表犯法,亦唔係坐監。只要你如實申報財務狀況、配合法庭及管理人要求,破產係一種合法財務清理方法。

完成破產後,你可以:

從零開始重新規劃財務

逐步重建信用紀錄

做儲蓄、規劃再就業、改善理財習慣

破產 vs 債務重組/IVA:有咩分別?

比較項目破產債務重組(DRP)IVA(英國)
是否法律程序✅ 法院介入❌ 私人協議✅ 法律保護
是否清除所有債務✅ 是❌ 不會豁免餘額✅ 完成後可豁免
是否需出售資產✅ 是❌ 否❌ 一般唔需
信用損害程度🔴 非常嚴重🟠 中度🟠 嚴重但可控
公開紀錄✅ 是❌ 否✅ (英國公開名冊)
最後還款壓力❌ 無✅ 須全額供清✅ 按月供款 5–6 年

小結:破產係最後手段,唔係第一選擇
破產唔係「懶人包」,亦唔係「免費取消所有債務」的捷徑。

佢係當你 完全無能力供款、債務已失控、其他方式都唔work 時,才適合用嘅方法。

如果你:

仍有收入

願意慢慢還款

想保住信用

想避免公開紀錄、法律介入

咁你應該先考慮債務重組、債務舒緩、甚至 IVA 等方案。